诉讼或仲裁委托代理

诉讼或仲裁委托代理

金沪律所可为各类诉讼、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委托代理服务。作为诉讼或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金沪将严格按照授权权限(一般代理或全权代理)处理委托事项。

聘请诉讼或仲裁代理人,参照《上海市律师收费标准》,通常按每件案件涉及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律师费用,由客户一次性包干支付,客户也可以支付部分律师费用后,根据委托案件的结果增加支付胜诉律师费(仅限于部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