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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抢劫罪案

发布时间:2011-08-23
 

未成年人张某,96年生,是家中独子,自幼跟随父母来到上海,现在本地一中学就读。平日里,张某在家里很听父母的话,在学校里的表现也中规中矩。今年82日晚,正值暑假,张某和朋友沈某在外面玩,回到家比较晚。平时一直照顾张某起居的母亲,发现其回家神色紧张,衣服也被撕破,就问他怎么回事。张某由于害怕,就说是跟人打架,于是母亲就带他到派出所询问情况。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张某才道出当天事情的真相。原来那天晚上,张某和沈某在外玩耍时,沈某突然问张某:“敢不敢跟我去抢劫?”张某先是以为他在开玩笑,回到说:“什么不敢的。”于是就跟着沈某,来到案件发生地附近。沈某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弹簧刀,交给张某说:“一会儿,我去搜钱你拿着刀在边上站着就行。”直到这时,张某才发现他不是在开玩笑,表示不愿意拿刀,但碍于所谓的“兄弟义气”还是和沈某实施了抢劫。听到这里,张某的母亲才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立即对民警表示愿意让儿子自首。

自从张某自首以后,张某的父母心里乱成一团,不知道如何是好。家里就这么一个孩子,年纪这么小,万一最后要坐牢的话,他今后这一辈子该怎么办才好。想到这里,他们是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最后通过朋友的提醒,和多方打听,张某的父母找到了对于刑事辩护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刑事辩护有着丰富经验的我所史雪珍律师。

在听了张某父母对于事情经过的介绍,接受了委托之后,史律师当即表示要尽全力帮助张某和他的父母。在到看守所会见了张某,并详细再一次询问了当天事情的经过,史律师发现了之前张某及其父母没有注意到的一些细节。

第一、案发后张某立即就有了后悔的想法,直接表现在立即就投案自首,所以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小。

第二、整个犯罪过程中,从想法的提出,到目标的选择,以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张某其实都是起到一个从犯的角色。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史律师更加确定了帮助张某的想法。从会见总张某的言谈,和表现来看,张某虽然生理上已经进入了青春期,但是想法还是很单纯幼稚。这样的孩子只是一时冲动犯错,如果这么早就被投入监狱,很可能受到环境的影响,在歧途上越走越远。所以这次能否成功帮助他,将是会影响到他今后的一生。但是,抢劫罪是刑法中要严惩的重罪,况且这次的案件中,还涉及到持械,让事情变的很棘手。

史律师从各方收集证据,走访并采取了张某的邻居,学校的老师、同学以及父母的证言,证明他平日里的表现良好,这次只是一时冲动;结合张某和沈某的供述,确定了张某在案件中只是从犯的地位;以及社会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愿望等。并将这些作为意见提交给检查机关,希望能对张某不予起诉。

最后,检察机关最终决定对张某不予起诉。当得知儿子马上就能回家,张某的母亲连声对史律师表示感谢,激动得泣不成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