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开设赌场案
发布时间:2013-05-15
从2012年9月起,汪某与其朋友在上海市多个地方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从中抽头牟利。在此期间,汪某等人负责组织人员至该赌场参与赌博,商定参与该赌场盈利的分成。2013年1月被民警当场抓获。
2013年3月9日,上海金沪律师事务所接受汪某家属的委托,指派史雪珍律师、刘德平律师担任汪某的辩护人。史律师和刘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尽责。多次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材料,结合案情,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针对此案,史律师和刘律师从自首情节这一关键点着手,结合案情阐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经过一系列的法庭审理,法庭认可了史律师和刘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只判处汪某拘役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