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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定节假日安排

发布时间:2014-12-19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与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